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8-31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率:4578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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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中心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中心血站是隶属于益阳市卫生计生委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是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和益阳市血液事业发展的需要,于1995年10月,经益阳市编委批准成立的采供血机构,担负着全市8个县市区480多万人口、100多家医疗机构的临床与急救用血的采供任务。目前年采供血量8吨左右。现设办公室、后勤科、质量管理科、检验科、社会服务科、成分科、采血一科、采血二科、采血三科、供血科等10个科室。在编人员35人,聘用职工37人,本科及以上学历36人,大专学历35人,有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20人。益阳市中心血站共有6台车辆,采血车4台,送血车2台。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中心血站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中心血站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中心血站

 

第二部分 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

    表7无数据,益阳市中心血站没有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8无数据,益阳市中心血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 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年度收入总计1739.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4.1万元,增长49.24%;支出总计1298.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1.23万元,增长20.54%。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采血量达到8.64吨,较2014年增长1.9吨,采血量增加,采血成本上升,支出增多。同时,开展血液核酸筛查项目,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购置血液筛查核酸检测试剂。

二、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合计173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39万元,占 34.91%;事业收入1131.02万元,占65%;其他收入1.58万元,占0.01%。

三、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合计129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万元,占100%。

四、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5.96万元,增长445.0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72万元,增长164.89%。主要原因:开展血液核酸筛查项目,中央拨款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购置血液筛查核酸检测试剂。

五、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7.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5.96万元,增长445.0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72万元,增长164.89%。主要原因:开展血液核酸筛查项目,中央拨款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购置血液筛查核酸检测试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4万元,占2.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万元,占1.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23万元,占95.98%。

六、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7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临时工工资、社会保障费、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支出16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专项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中心血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中心血站2015 年度“三公”经费没有财政拨款支出的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决算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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